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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4日)
2018-01-08 10:20:00  来源: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4

在京口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东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聚力主业谋发展,深化监督争一流为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打击犯罪、保障民生,服务大局成效更加彰显

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自觉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努力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能,主动服务平安京口建设。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8153人,批准逮捕10313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43588人,提起公诉287485人。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涉枪、涉毒、严重暴力犯罪等,坚持快捕快诉,让犯罪分子及时受到法律制裁,依法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交易数量近八公斤的李某某等7人贩卖毒品案,钱某某等4人买卖枪支案等一批重大刑事案件。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1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钝化社会矛盾。

——主动融入中心工作,保障经济转型发展。严厉惩治破坏市场准入秩序和不正当竞争的经济犯罪,依法办理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犯罪736人,积极维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全区排查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重拳惩治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犯罪,共起诉非法集资案件1224人,由传销引发的刑事案件728人,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3亿余元、被害群众达3000余人的三加六贸易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系列案件。办案中,全程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全面细致做好追赃等工作,努力维护区域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打造民生检察工程。坚决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依法办理制售毒牛肉汤、假烟、假药等案件636人,对全市首例销售假美容针案件2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办理的近年来市区涉案人数最多的孙某某等17人生产、销售假药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大保障民生典型案件。组织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3件,同比上升200%加大对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对6名利用网络倒卖个人信息的被告人提起公诉,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全区“263”专项行动,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保障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对外主动强化与市地方海事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安监局等执法单位的协作配合,构建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联席会议等“两法衔接”机制,推动原城东垃圾填埋场、长江江滩建筑垃圾污染问题综合整治;对内建立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其他内设机构“1+X”工作联动机制,全程介入一非法清洗化工桶案件调查,配合区环保局将污染环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推动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江苏法制报》、《镇江日报》等媒体予以专题报道。

二、主动作为、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深入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做到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质量不降。

——围绕民生领域加大办案力度。坚持把维护民生民利放在突出位置,严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1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6人,渎职侵权案件66人,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重特大案件2件,反渎办案数同比上升200%,创我院历史之最。依法查处了市住建局房产处原处长李某某受贿犯罪,净化了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立案查处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原副支队长孙某、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征润州派出所原副所长刘某某等滥用职权、受贿犯罪案件77人,有力打击了非法采砂背后的黑色利益链和保护伞,为长江环境资源及江堤安全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扬州、安庆等长江沿线检察机关专门前来我院交流考察办案经验。

——依托办案实践开展源头预防。坚持专业化预防和社会化预防双轮驱动,提高职务犯罪预防成效。大力深化专业化预防,结合案件查办撰写的年度预防报告受到市委领导的批示肯定,1份预防检察建议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深入推进社会化大预防格局,先后与区卫计、国土、城投、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协作预防,举办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3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次。突出开展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组织干警走进中储粮镇江基地,在全市重点项目中储粮三期工程设立检察工作站,并从有限的工作经费中拨出部分资金,向工程建设人员赠阅全年《检察日报》、《法制日报》等报刊,提升其廉洁自律意识。

三、聚力主业、多管齐下,检察监督体系更加完善

不断加强检察监督体系建设,改进监督方式,找准监督重点,扩大监督成效,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

——坚持刑事诉讼监督规范化导向。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院领导应邀为侦查机关办案人员专题讲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运用,努力从源头上形成规范侦查活动的合力。加强侦查活动监督,除实现辖区派出所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全覆盖外,选择2家派出所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全年共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件,纠正漏诉2件,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构建审判监督四级审核机制,依法提出抗诉2件。

——提升刑事执行监督精细化水平。依法监督社区矫正罪犯入矫105名,解矫99名,强制医疗执行监督22人,纠正监管活动违规25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份。认真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313人,同比增长300%。深入推进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6名被判处实刑而未执行的罪犯被收监执行刑罚。社区矫正监督、收监执行检察等多项监督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构建民事行政监督多元化格局。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2件,息诉16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督促履职建议7件,采纳率达100%。在全省检察监督会议上,我院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特色、有亮点的基层院专门作经验介绍。加大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力度,在全市率先成立驻路救办检察官工作室,支持紫金保险公司追回路救基金10万余元。探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针对长江非法采砂领域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的罚款缓缴、执行不力等情况,向镇江市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督促其履行职责,市水利局正积极整改落实。

四、改革创新、培育品牌,争先发展态势更加强劲

认真贯彻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要求,积极推进思维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司法改革持续推进。以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抓手,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入额院领导均带头办理公诉案件,全年办案数累计达153件,其中检察长个人办案15件,切实以办案的示范效应推动实现院党组在年初提出的四个入额目标。完善司法改革配套措施,在全省率先建立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实现对全院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信息的全面同步记录。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会上,我院落实司法改革的工作举措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品牌创新纵深发展。以全市检察机关首个全国青少年优秀维权岗为依托,坚持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谋划推进我院未检航标灯工程。在全省率先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23人,案件数同比增长80%。成立全省首家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局,着力打造全省一流的未检综合工作区,掀开京口未检工作新的一页。聚焦青少年犯罪开展线上线下精准预防,线上开通全市首个未检公众号京口未检,关注粉丝近千人,线下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法治进校园等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20余场次,推动辖区16所中小学信息联络员和法治副校长的全覆盖,未检局先后被评为镇江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智慧检务保障有力。不断深化科技强检,作为首批试点院开展案管大数据平台应用工作,为系统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广提供了参考依据。认真应用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借助系统甄别发现侦查活动违法及瑕疵情况4件,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通报表扬。大力开展网信项目建设,在全省率先建成集案件信息发布、检律互动交流、监察全程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阳光京岘检律互动交流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向律师推送案件信息500余条,受访律师对平台工作的满意度达100%,《江苏法制报》头版予以专题报道,并作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典型向全省介绍推广。

五、从严治检、勤练内功,检察队伍形象更加优化

不断加大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力度,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抓党建、强信念,打造忠诚检察队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队伍理想信念教育。通过检察长上党课、网络专题培训等形式,引导全院干警向先进人物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侦防部门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确保改革试点顺利推进。深入开展暖企惠民助居大走访,全院干警先后走访企业19家,社区居民400余户,在为民实践中提升群众工作本领。

——抓培训、强素能,打造专业检察队伍。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常态化开展小课堂练兵,以检察长领学、员额检察官授课、法学社研讨等方式,促进队伍办案能力提升。加强青年干警培养,选派3名干警赴省、市检察院跟班学习,与江苏大学法学院、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开展辩论比赛,实现办案实践与理论研讨互融互通2017年以来,全院干警16人次受到上级院表彰奖励,13项调研成果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4项研究成果分别被中国检察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抓管理、强作风,打造廉洁检察队伍。规范检察权运行机制,积极运用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对司法办案各环节全程监督、动态监管。深入推进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建立工作,认真开展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自觉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观摩评议案件庭审,召开新闻发布会,网上公开法律文书259份,切实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视野还不宽,手段还不多;二是法律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双重叠加,检察监督工作与新形势下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检察队伍职业素养仍需进一步提升,干警的知识储备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司法实践的需要。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运用创新的思路、务实的举措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作风建设为保证,聚力检察主业、强化检察监督,奋力推进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双提升,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京口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责无旁贷的担当精神实现服务成效再提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经济秩序犯罪,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紧紧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重点加强对涉及金融财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的打击力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惩治危害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维护宜居生态环境。

二是以攻坚克难的实干精神推动检察监督再深化。深入推进检察监督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检察监督体系,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要求,全面准确把握公共利益深刻内涵,重点办理涉及民生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切实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

三是以锲而不舍的发展精神确保改革创新再深入。在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不断整合检力资源。围绕青少年司法保护品牌航标灯工程,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运转协调机制,建成全省一流的未检综合工作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网格化临界预防,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少年司法制度提供基层实践经验。

四是以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促进队伍素能再提高。坚持精神铸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铸造检察干警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能力兴检,深化岗位练兵,加强检察实务培训,使干警办案能力、调研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得到新的提升。坚持作风立检,狠抓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已经来临,新的征程已经开启,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忠诚履职,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京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主要用语说明

①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对实施暴力犯罪行为,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②民事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行政公益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诉前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在正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依法向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提出的、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仍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四个入额2017年年初,我院新一届党组认真思考谋划,明确提出员额检察官要强化担当意识,加强业务学习,完成办案任务,从程序入额实现思想、能力、实绩上全面入额的目标。

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试点:2017712日,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共同出台《关于确定丹徒、京口、开发区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开展跨行政区划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明确由我院集中管辖京口、丹徒、开发区辖区内的涉及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

  编辑:王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