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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1月18日)
2017-02-10 15:41:00  来源:

镇江市京口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8日

在京口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张东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情况

  2012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我院先后获得镇江市先进检察院、省文明单位等集体荣誉15项,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先后20余次前来视察调研,对我院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五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84件779人,提起公诉1530件2401人,切实保障人民安居、社会安定。

  ——突出重点,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依法予以从重从快打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五年来,共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利用邪教组织犯罪、聚众斗殴、“黄赌毒”犯罪323件524人,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抢劫、强奸犯罪129件199人。依法从快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小女孩论坛”特大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震惊全国的江科大学生吕某故意杀人案、轰动全市的陶某等3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心系群众,坚决惩治危害民生犯罪。依法对盗窃、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303件397人,提起公诉646件968人。积极参与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共办理此类案件8件33人。如,依法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的王某等7人特大网络生产销售假药案、吴某某贩卖“地沟油”案提起公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大对非法集资类犯罪打击力度,共办理此类案件10件31人。依法对受害群众达200余人、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的赵某某等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起公诉,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宽严相济,积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9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7人。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在全市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和未成年人心理矫治中心“雨露工作室”,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办理机制,依法对16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开展心理矫治的经验做法被市检察院评为标准化建设十大创新成果之一。全面落实检调对接,共促成13件轻微刑事案件和解,34件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促进修复社会关系。

  二、惩治预防职务犯罪,营造清廉政务环境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严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案件。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1件62人,大案率达100%,其中中纪委交办要案3件,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重特大案件6件,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在办案中,深入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我院反贪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坚持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作为重点,依法查办医疗卫生、教育环保、征地拆迁等领域窝串案34件,占立案总人数的66.7%。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依法立案侦查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13件19人,从源头上遏制贿赂犯罪。

  ——积极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针对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淡薄、不依法履职等问题,切实动真碰硬,五年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件11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注重同步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依法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2件。坚持“一案双查”,既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问题,也查处渎职背后的贪污贿赂等犯罪。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领域违法补偿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相继查处了苏某某等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受贿而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巨额拆迁补偿款流失的典型案件,促进了严格依法行政。

  ——注重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综合效果。深化侦防一体化建设,共组织开展预防警示教育3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5000余人次。突出强化重大工程专项预防,主动为绿竹巷北片区旧城改造、新河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等重点民生工程提供专项预防服务。探索预防职务犯罪新途径,创新开展检察约谈、庭审预防,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关口前移。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分析,针对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防违治违”领域职务犯罪多发和国有企业改制留守人员职务犯罪问题的报告,先后受到省检察院和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预防调查的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充分发挥法治建设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积极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着力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规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五年来,共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75人。认真执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办理了全省首例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全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0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变更强制措施。认真贯彻中央有关特赦罪犯的决定,依法对3名服刑罪犯特赦工作予以全程同步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4件,纠正漏捕14人,纠正漏诉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提出(请)抗诉4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依法纠正监管机关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3人次,1件刑罚交付执行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件。加大财产刑和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力度,纠正刑事执行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违规情形6件次,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1份,均被采纳。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对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提请(出)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办理督促、支持起诉案件159件。加强对民事虚假诉讼的监督,联合区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制定《预防和打击虚假诉讼协作备忘录》,对6件虚假诉讼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5万元。探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区两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督促履职类检察建议10份。发挥公益保护职能,对10件道路救助案件,督促、支持紫金财产保险公司提起民事追偿诉讼,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四、紧扣全区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始终把保障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第一要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举措,为打造京口“三区三高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制定《关于服务和保障全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影响产业结构升级、危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犯罪,依法对金融诈骗、非法经营、危害税收征管等50件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建立高效、快捷的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对各类项目建设招投标提供预防查询6415次。深化检企共建,深入索普集团、国电谏壁发电厂、中储粮镇江基地、飞驰汽车集团等20余家单位开展经营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等活动30余场次,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护航美丽京口,有效保障绿色发展。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设立驻区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建立重大案件协商、执法信息通报、专业知识培训等工作机制,形成“检察—环保—新闻媒体—互联网舆情监控”为一体的环境保护联动体系。探索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参与环境污染类案件调查6件次,及时督促和配合区环保、农委等部门对辖区内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调研,10篇调研成果在市级以上各类评审中获奖。

  ——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面推进检察工作进社区、进校园,在左湖、古城社区、省交通技师学院、市第三中学分别设立“社区检察官办公室”、“雨露维权加油站”,深入开展圆梦“微心愿”、法治惠民社区(村)行、“护苗行动”等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拓宽服务群众渠道,以网上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京口检察在线”微信平台、控申、案管接待窗口等为依托,向群众提供案件信息查询等网上、掌上、实体“一站式”服务。积极开展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对符合条件的30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缓解了被害群众的生活困难。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以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从严从实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履职能力稳步提升,队伍形象进一步优化。

  ——积极稳妥,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贯彻上级院改革部署,全面启动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为切入点,按照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科学合理配置人员岗位。严格把握检察官遴选标准和资格条件,从现有检察人员中遴选产生27名政治素质良好、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制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司法办案一线。认真落实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办案组织,全面实行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真正实现“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

  ——以人为本,大力深化干警素能建设。突出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等形式,大力提升班子成员的领导水平和创新能力。搭建人才选用平台,13名干警通过竞聘走上中层岗位。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成立南徐法学社,实行检察AB岗和检察导师制,促进干警业务技能的提升。五年来,共有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和全市检察业务专家,18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岗位能手和全省检察综合骨干人才,有13个集体和8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1名干警获“镇江市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正风肃纪,自觉主动强化内外监督。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在全省率先建立《检察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自主研发“检察业务管督考三位一体4G管理系统”,扎牢规范司法的制度基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反贪、公诉等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决定。通过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开展“双十二型”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等,促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和各界人士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特色品牌不够鲜明,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与依法治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一些业务条线中坚力量、骨干力量较为匮乏。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市区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检察工作“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为着力点,以科技强检、素能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全力打造“三区三高地”,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京口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我院将着力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求实效:

  一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作出新贡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聚力创新、聚焦富民,依法惩治经济犯罪、严防金融风险,切实担当起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治责任。着力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是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上取得新成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结合司法办案健全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剖析机制,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促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是在监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上务求新作为。努力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深入开展“刑事侦查活动专项监督”,全面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坚决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进一步优化诉讼结构和诉讼程序,构建新型的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升民行监督办案质效。

  四是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上取得新进展。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委、上级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纵深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主动加强与区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提高改革效能,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和获得感。

  五是在从严从实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上强化新举措。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深化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治理,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检察人员素能培训,全面提高检察人员司法办案、释法说理、调研分析等能力。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和网信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检察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水平。

  各位代表,决胜高水平全面小康的号角已经吹响,目标催人奋进,使命光荣艰巨,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也将更加繁重。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忘初心,锐意进取,为谱写“两聚一高”京口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主要用语说明

  ①检察约谈:是我院制定出台的一项预防职务犯罪新制度。根据该制度规定,我院可以结合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需要,约请有关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警示教育,并提出预防建议,从而及时将职务犯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②庭审预防:是我院对侦查终结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由预防部门提前介入公诉意见书法庭教育部分的制作,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人员旁听法庭审理,庭后跟踪推进庭审教育效果的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模式。

  ③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至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的整个羁押期间,检察机关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申请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以确定被羁押人是否应当继续羁押,如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依法建议有关部门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④道路救助:是国家依法筹集社会专项基金,在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赔偿义务人无力支付或超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支付标准时,对受害人人身伤亡丧葬费、抢救费用进行垫付。救助基金属于国有资产,垫付后应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⑤司法责任制改革:是中央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内容,其目的是为了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江苏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将现有检察人员分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其中员额检察官是指从现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并实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

  ⑥“检察业务管督考三位一体4G管理系统”:是全市检察机关“一院一品牌”建设项目中,我院被市检察院确立的项目之一。该系统具备案件管理、检务督察、绩效考评等三项功能,具有高效(G)、广泛(G)、共享(G)、规范(G)的特征。该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监督、考评各项业务工作,实现了对“人”、“案”同步监督,可以全面提升案件和人员管理质效。目前,系统已列入全省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进行试点,将为全省检察机关提供参考借鉴。

  ⑦“双十二型”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2014年6月,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确定我院为全市唯一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构建起监督范围7+5、监督节点两延伸的“双十二型”人民监督工作模式。该模式在原有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7种情形”基础上,新增了5种情形纳入监督范围,与原“7种情形”合称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7+5”情形。同时,新模式将人民监督员监督节点从职务犯罪侦查、逮捕、起诉向前延伸至举报、控告,向后延伸至刑罚执行、案件监督等12个节点,实现对司法办案流程监督的全覆盖。

  编辑:王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