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省检察院下发《关于2022年度江苏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情况的通报》,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严格程序、层层筛选,全省共评选出30份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我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彭莉办理的“卢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入选。
我院组织开展“万物更新时,‘益’起添新绿”主题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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