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提高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质效,1月24日,我院与京口公安分局正式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京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赵鹏,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洁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并签署了《关于建立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
会上,黄洁检察长强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要求,是落实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刑事诉讼机制的要求,更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司法理念的要求。针对“办公室”下一步工作,黄洁检察长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办公室”成为公检联动履职的有效平台;二是希望“办公室”成为公检联动机制建设的孵化器;三是希望“办公室”成为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