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举行审判委员会会议,会议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凯主持,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东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石继耀等列席该院审委会。这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
此次审委会就我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杜某某涉嫌行贿罪一案进行了审议。张东生检察长结合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问题发表了意见,获得审委会采纳。
张东生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双方互相学习、互相制约,实现双赢共赢多赢,提升司法公信力。
针对该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张东生检察长提出:一是加强双方沟通联系。通过建立常态化的配合、制约及协作机制,为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沟通提供重要平台,在研究重大疑难案件、解决办案突出问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凝聚共识,促进双赢多赢共赢。二是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诉讼监督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列席的内容,细化具体操作程序,不断增强刚性约束,让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常态化、规范化。三是提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效果。要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价值作用,确保案件在审委会环节得到依法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