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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区院与镇江市地方海事局建立检察监督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预防指导机制
2017-10-30 14:50:00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水上交通安全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全镇江市内河交通秩序,10月27日,京口区院与镇江市地方海事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预防指导机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建立检察监督与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合作机制。

  签字揭牌仪式上,镇江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王宏华与京口区院贾永平副检察长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预防指导机制的实施意见》。镇江市地方海事局局长赵永富、京口区院张东生检察长为“预防指导工作站”揭牌。

  揭牌仪式结束后,双方就检察监督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交流座谈。张东生检察长表示,镇江市地方海事局积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检察监督,着力防范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风险隐患,反映了镇江市地方海事局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工作推进有力,党建工作特色鲜明。通过今天的揭牌,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在推进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违法问题查处上形成合力。

  赵永富局长表示,随着京口区检察院驻镇江市地方海事局预防指导工作站的正式揭牌,标志着检察监督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合作机制正式启动。下一步,希望双方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强业务交流指导,防范执法风险;二是建设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加强在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方面合作;三是做好经验积累总结,为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镇江市纪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组长唐友余要求,双方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强化合作交流,形成检察、海事共建双赢的良好局面。

  座谈结束后,京口区院张东生检察长一行还观看了镇江市地方海事局“晨学三分钟”党建专题片,参观了地方海事局荣誉室。

  下一步,京口区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海事局的沟通交流,全面准确把握“公共利益”深刻内涵,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为打造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京口样本”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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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