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解决该项工作缺少具体工作规定的问题,2024年3月8日,我院与京口公安召开联席会议并签署《京口区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规定(试行)》。本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震、京口公安罗海波副局长等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罗海波副局长介绍了本区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吴震副检察长通报了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双方探讨了该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随后双方签署《京口区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规定(试行)》,从交付执行、档案建立、日常管理、违法处理、执行解除、检察监督等方面对该项工作予以规定、细化,统一了《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监管决定书》《剥夺政治权利执行通知书》《恢复政治权利通知书》《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报备表》等制式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