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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14 10:44:00  来源:京口区检察院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信”)受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其“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

2、项目编号:JKQRMJCY-(2025)商字第002号 

3、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4、本项采购预算:具体金额根据实际供货量结算。

5、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6、采购主要内容:本项目内容为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7、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数≤3家,入供单位供应品种和供应量由采购人确定。

8、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或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 磋商文件的购买(没有登记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  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居1栋门面房103)

时  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每日北京时间9时至17时

项目经理:朱龙顺             联系方式:13906109896

注:(1)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供应商所需提供的资料以现场或微信报名,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发送磋商文件。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宗泽路222号

联系人 :张家辰       联系方式:18852806713

五、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六、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4月28日北京时间14:20;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北京时间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居1幢门面房103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1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八、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加盖公章电子档(U盘)一份。

九、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磋商响应截止前,请关注采购招标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编辑:京口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