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本职 为建设法治京口保驾护航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履行社会责任2016年度报告
我院原名镇江市城区人民检察院,1983年5月随镇江市升格为省辖市而筹建,同年11月正式成立,1984年12月更名为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目前座落在京岘山脚下,占地约17亩。去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京口工作中心,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促进改革发展、增进人民福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道德风尚引领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狠抓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运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支部学习会、部门例会等方式,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观看《共产党人》、《永远在路上》专题片,开展“做合格党员”专题大讨论,不断增强党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二是坚持勤廉为责,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党组成员和检委会专职委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13次,领导班子成员先后6次为全院干警上专题党课,不断强化干警的党性原则和组织纪律观念。积极开展党建调研,院领导撰写的1篇学习心得被市检察院表彰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理论研讨优秀成果。
三是弘扬和发展中华传统家庭美德。制定我院《领导干部立家规、共产党员正家风”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引导广大党员把合格党员的要求融入家庭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淳正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
二、管理服务创新
一是立足职能,全力服务经济健康发展。制定《关于服务和保障全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切实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突出强化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在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新河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现场设立检察工作站,为工程提供预防服务。建立高效、快捷的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对全区各类项目建设招投标提供预防查询服务1500余次。
二是多举措、特色化开发司法规范化管理系统。以“一院一品牌”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检察业务管督考三位一体4G管理系统”网信项目建设,有效地提升了案件管理、检务督察、检察官考评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心系群众,全力打造民生检察工程。依法对盗窃、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30件38人,提起公诉87件146人。积极参与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的王某等7人特大网络生产销售假药案提起公诉。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共办理此类案件8件19人。对受害群众达200余人、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的赵某某等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起公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主动作为,全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工程,以驻区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为依托,建立“检察—环保—新闻媒体—互联网舆情响应”为一体的环境保护联动体系。积极探索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就一起环境污染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及时配合区环保等部门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三、文化建设传播
一是丰富检察文化内涵,营造检察文化氛围。始终把“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作为基础,树立严管厚爱理念,科学管理。实行“一必检”,每年组织干警职工进行一次体检;“二到位”,有困惑、有要求解答到位;“三必谈”,遇到工作岗位变动、表彰处罚、特殊情况事前事后必谈心,切实贯彻从优待检政策,全年慰问干警49人53次,以温馨的组织关怀提升凝聚力。
二是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以中华传统节日为切入点,深入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开展“南山绿道5公里穿越第一季”健步行、“弘扬长征精神,健行京江路”、“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登山行、“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做魅力女性”、“走进镇江古街、观赏古代服饰”、外地干警“中秋茶话会”、“观月?赏月?谈月”摄影展、检察长致青年干警“一封信”等33项主题活动。
四、文明建设及社会公益
一是深化检企共建。与索普集团、镇江文广集团、镇江飞驰汽车集团等大型企事业单位召开“检企对接、服务预防”座谈会,对涉企犯罪、经济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积极服务非公企业发展,联合市工商业联合会,组织全市百余名民营企业家开展“政商新关系,亲清当模范”专题教育活动。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护苗行动”,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不起诉2件2人,封存犯罪记录7人,积极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进一步丰富“雨露”工作室品牌内涵,在镇江市第三中学建立“雨露维权加油站”,深入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活动,着力将学校打造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主阵地。
三是关心支持公益事业。组织“慈善一日捐”,向阜宁、射阳龙卷风灾区开展“爱心捐”,深入开展法治惠民社区(村)行、圆梦“微心愿”、“关爱孤寡老人”等活动,共计捐款两万余元、提供法律咨询指导200余次。
2017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区委、市院的新部署新要求,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更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