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海事三化”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水上交通安全执法与司法的衔接,7月11日,我院与镇江海事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督长效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双方长效协作机制,切实维护长江航运交通秩序。
签字仪式上,我院张东生检察长与镇江海事局彭慧敏政委共同会签《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督长效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签约仪式后,双方就检察监督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交流座谈。
会后,在彭慧敏政委的陪同下,张东生检察长一行到镇江海事局指挥中心和长江镇江段现场了解海事执法情况。
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协作机制的纽带作用,加强检察、海事业务交流,切实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资源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