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由京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永、张红兵等五起危险驾驶案件在京口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五件案件都依法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到检察院提起公诉仅用8天,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对五件案件开庭仅用30多分钟,并当庭对各被告人宣判。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张东生检察长作为承办检察官向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告知了认罪认罚的相关法律制度及后果。5名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在值班律师帮助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并提出量刑建议,法庭充分听取各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当庭宣判。5起案件从开庭审理到宣判仅共用30分钟,平均6分钟审结一个案子。
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是持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极大缩短庭审时间,节约司法资源,保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加大速裁程序适用力度,确保案件审判质效的同时,实现刑事案件快审快结,不断提高司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