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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区院:我院依法办理全省首起在法庭上公然殴打律师扰乱法庭秩序的案件
2018-06-28 14:40:00  来源:

  为贯彻落实镇江市检察机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我院近日办理全省首起在法庭上公然殴打律师扰乱法庭秩序的刑事案件,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永平出庭支持公诉。

  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11日上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丹徒区新城好家多超市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被害人即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福建文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某、被告人即被告的经营者潘某等人到庭参加诉讼。开庭前,法庭宣布了法庭纪律。当天上午12时许,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在法庭阅读庭审笔录期间,参与本庭庭审旁听人员被告人张某、叶某、黄某、胡某等人未经准许进入审判区,与被告人潘某一起殴打被害人彭律师,在法官谢毅海出面制止的情况下,上述被告人仍追打彭某至隔壁第九法庭,将彭某打倒在地,致使法庭秩序严重混乱。

  经合议庭审议,京口区法院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潘荣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编辑:王维杰